巨牛东桦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_投资经理或投资决策人变更决议

巨牛金融   2021-07-07 本文章447阅读

投资经理或投资决策人变更决议

尊敬的投资者

按照巨牛-东桦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内容, 2021年6月30日起,撤销巨牛东桦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王震职务,并与2021年77日起,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备案的投资经理或投资决策人信息添加基金经理王豫湘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管理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变更情况或获得投资者许可,因本公司已备案管理基金产品,故本公司基金经理变更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向投资者作相关变更披露。

现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各位投资者如实披露上述变更情况,如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公司联系。

 

广东巨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77


一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