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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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牛厚石量化对冲三号私募投资基金(收下简称:“本基金”),截至2023年03月14日,本基金单位净值1.115元,累计单位净值1.405元。为回馈投资者,根据《巨牛厚石量化对冲三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决定进行第四次收益分配。
经管理人拟定,并经托管人复核,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根据《巨牛厚石量化对冲三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八章基金收益分配的约定“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壹元/份)”(本计划可供分配利润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或其他相关条款),现决定向全体份额投资者分红。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除权日:2023年03月14日
2、权益登记日:2023年03月16日
3、红利发放日:2023年03月16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分红。
四、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经本基金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的全体份额投资者。
五、业绩报酬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日需计提业绩报酬。根据历史业绩报酬计提情况,本次收益分配日达到业绩报酬计提标准。
六、有关费用的说明
1、本次分红转账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2、因分红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缴纳,管理人不负责代扣代缴。
七、其他
1、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与冻结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广东巨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6日